广东吧
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?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.

武汉下月实施房地产经纪管理新规

向下

武汉下月实施房地产经纪管理新规 Empty 武汉下月实施房地产经纪管理新规

帖子  Admin 周五 十月 05, 2012 4:17 pm

  买二手房比买新房更复杂,且可能碰到不少陷阱,这是很多买卖过二手房市民的共识。昨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,武汉市最新出台了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下简称《细则》),对二手房交易的诸多焦点问题有了明确规定。如经纪人不能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房交易,买二手房网上签订中介服务合同,未完成服务不得收费,中介不能收购房屋赚取差价等。据悉,这是继1994年武汉市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相关规定后,18年后再出台新规。《细则》10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

  焦点一:如何看中介是否正规

  新规:看公示牌或上网查询

  闹市区的街边往往有多家中介扎堆,市民如何判断是不是正规中介机构?《细则》规定,房地产经纪机构(简称“中介”)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: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经纪机构备案证、收费监审证原件;经纪人员照片、注册证号;服务项目、内容、标准;收费项目、依据、标准;武汉市统一制定的《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》、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、《存量房租赁合同》等示范文本;业务流程;交易资金监管方式;行业自律公约;信用档案查询方式、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。《细则》还规定,武汉市房管部门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,在该平台上可以获取: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基本情况;经客户授权同意,可以查询房地产交易(租赁)案件权属登记、抵押或查封等信息;买卖或租赁双方网上签约等。

  焦点二:私下找经纪人能否省钱

  新规:不能以个人名义收费

  本报曾接到读者投诉,有经纪人游说买房者绕开中介进行房屋交易,可以优惠中介费。而实际上,多个城市都发生过私下找经纪人交易、经纪人携款消失的案例。《细则》规定,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须参加住建部、人社部共同组织的每年一次的全国执业资格考试,领取到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。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交易业务应当由中介机构统一承接,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。(房道网——中国首席房产自选商城)

Admin
Admin

帖子数 : 599
注册日期 : 11-12-02

http://gdba.1ercn.com

返回页首 向下

返回页首


 
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:
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